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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短篇小说与戏曲关系研究综述

来源:戏剧之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9-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国古代戏剧与小说同为通俗文学,两者之间关系密切。作为戏剧家和小说家,李渔则在自己的小说与戏剧创作中将两者之间的融合趋向了自觉化。李渔在 《绣像合锦回文传》第二卷卷

中国古代戏剧与小说同为通俗文学,两者之间关系密切。作为戏剧家和小说家,李渔则在自己的小说与戏剧创作中将两者之间的融合趋向了自觉化。李渔在 《绣像合锦回文传》第二卷卷末的点评中提到了“稗官为传奇蓝本”,此句充分表明李渔以文为戏的观念。在此观念下,李渔以其戏剧理论创作小说,从李渔将其短篇小说合集名为《无声戏》可见李渔认为小说是无声的戏剧。同时李渔又将小说作为蓝本,加以改编形成戏剧。前人对于李渔小说与戏剧之间关系的研究,多以李渔的《李笠翁十种曲》中由其《无声戏》中短篇小说改编而成的《比目鱼》《奈何天》《凰求凤》《巧团圆》为例进行比较,但侧重点各不相同。本文将从叙事特征、人物塑造及语言特征三方面对李渔小说与戏剧进行系统概括与说明。

一、叙事特征

小说与戏剧,虽从表面来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体,但拥有共同的内在的艺术特性——叙事性,且两者之间可以相互改编这一点也足以体现两种文体间存在极大相似性,而李渔同时为戏剧家与作家,其笔下的戏剧与小说相互依存,在叙事特征方面相似度无疑更高。

二、“结构第一”理论

李渔在其《曲部词》中曾提出“结构第一”的理论,认为“结构”二字,“在引商刻羽之先,拈韵抽毫之始。”许多研究者在探索李渔小说创作与戏剧创作的过程中都意识到“结构第一”理论对两者关系的研究有着重大意义,例如黄强、黄果泉及卢旭。但三者侧重点不同。黄强在《论李渔小说改编的四种传奇》[1]中提到李渔将小说改编为戏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李渔主张戏剧应如“造物之赋形”,而小说对于戏剧而言,已具有“五官百骸之势”,用成熟的小说改编成戏剧,可省去很多对戏剧结构雕琢的时间。同时,黄强认为李渔的戏剧创作理论相比其戏剧创作而言,更适合其小说创作,并针对李渔戏剧无法真正符合“结构第一”中“立主脑”“减头绪”这两条准则,而其小说结构可以的问题在其著作《李渔研究》[2]中进行了深入讨论。

黄果泉则将“结构第一”理论与“无声戏”理论相结合,根据两个命题的时序先后,从“无声戏”讨论开去,并从“结构第一”内涵出发,指出李渔戏剧中所蕴含的叙事性,最后得出结论:“李渔的小说、戏曲思想在叙事主张上有相融相通之处。小说之叙事受戏曲观影响而情节戏剧化 (巧合、突转等);戏曲结撰则受小说构思的影响,重故事之演变。”[3]

不同于前两者对于李渔小说与戏剧的综合研究比较,卢旭则侧重于从研究李渔“结构第一”戏剧理论对于李渔小说创作的影响讨论两者之间的联系。其在《李渔戏曲理论对其小说创作的影响》[4]一文中从“立主脑与一人一事” “密针线与减头绪”及“结构布局”三方面展现了李渔戏剧理论对其小说创作的影响。

三、叙事技巧

关于李渔小说与戏剧的叙事结构关系,郭英德在《稗官为传奇蓝本——论李渔小说与戏剧的叙事技巧》[5]一文中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郭英德以李渔的四种八部同题材的小说戏曲作品为例,从叙事时序、叙事时距、叙事视角及叙事方式四个角度探讨两者的叙事技巧。值得一提的是,郭英德在对叙事时序、叙事时距与叙事方式进行论述时,均采用图表方式对李渔小说与戏剧进行分类对比,直观展现两者在叙事技巧的同中有异。

纵观李渔的小说与戏剧,在故事情节上均有较强的戏剧性。“渔自解觅梨枣 以来,谬以作者自许……不效美妇一肇,不拾名流一唾,当世耳目,为我一新。”正是这种对“新”的追求使其在创作时过多追求技巧而忽视对细节的刻画,其作品也因“奇”而失真。不少学者认为是李渔“无声戏”的小说观使得其小说有这样的弊病,这显然是片面的。郭俊超则对于产生这一弊病的原因在《李渔拟话本小说》[6]中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引进一定历史与文化因素,从李渔“叙事的个人性、主观性与故事的先行性、中心性”“故事的刻意经营性与环境的被动依附性”及“介入性、干预性叙事控制”三方面来论述李渔短篇小说中忽视细节,单薄肤浅的成因,并在缘“事”出“戏”一节中提出李渔小说与戏剧虽异流通源,殊途同归,但毕竟是两种不同文体,小说在细节描摹场景刻画上比作为舞台艺术的戏剧具有更大的发挥空间,而李渔将戏剧与小说当作一件事,使其小说新奇有余,描写不足。同时这也解释了郭英德在其文章末尾提出的“李渔戏曲的叙事技巧有时甚至比他的小说更为细密,更为成熟,何以戏曲创作能做到的,小说创作反而做不到”的问题。

文章来源:《戏剧之家》 网址: http://www.xjzjbjb.cn/qikandaodu/2020/0919/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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